從今天起不再把這里當倉庫了。

寫寫日記。

先來談談有沒有不貪婪的人?

比如我,我沒多少錢,所以我談不上貪財;我愛過,所以我也不再貪愛。我以前腦子靈光的時候,喜歡讀書,而且越費解的書越勾起我的好奇心,更別說我多喜歡啃課本,但現在除了工作需要我基本不愛碰他們,也就是說我大概是不貪知。我一直喜歡一個人呆著,所以也談不上有什么被他人尊重或者和他人社交的欲望。

我曾經有2年覺得自己心如止水,什么欲念都沒有了。我吃的也很少,有時候一周只吃2頓,而且不吃零食,厭惡食物或者其他非我的東西進入我的身體。不過聽說那是一種病態。

那么可以說我是個不貪婪的人嗎?

當然不是。

我隱約有想實現的物質生活卻不喜歡拼命去實現;隱約想要個兒子卻也不喜歡為了他更拼命;隱約有說話有造句的欲望卻又覺得自己嘴笨手拙實在開不了口。

所以說,欲望是有的,只是能力不夠。

其實我有欲望也有能力做好的事情的確應該說還是有一件的~

比如貪吃。

比如貪吃。

當然,我還有少吃的欲望,可是沒能力實現。

我正在實現天天說話這個欲望,也正在變得有能力。竟然寫了這么多句子。

我想我該獎勵自己吃點什么吧。其實吧有點欲望才會健康。


圖片來自百度


財富千年


根據基督教的本義,私有財產是被偷來的財產
因為除非以他人做犧牲為代價,一個人不可能擁有更多財產

真正的信徒不在乎這個世界的種種狀況
—“足夠維持生計”就是目標

貪婪是7種最嚴重的罪惡之一
與懶惰、嫉妒、通奸不相上下

除一個人的基本需要之外
根據道德公義,多余財富都屬于上帝

馬太(Matthew)在《新約》中警告說:

他既不可恨此而愛彼,亦不可厚此而薄彼
你無法既效忠于上帝又效忠于財神。”

到了亞歷山大的時代
教會好像已否定了馬太的格言
教會不但成了歐洲財富的保管者
而且成了占有財富的最大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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