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歲的女子姜某在博客上訴說自己丈夫有外遇后,從24層跳樓身亡。此后 ,多家網站紛紛刊登和轉載網民對此事進行評論的帖子。近日當事人王某將3網 站等訴至朝陽法院,索賠13.5萬元。此事件出來后,原本平息的“姜某事件” 又掀起千層浪。

我之所以用某某的字眼來代表當事人姓名,就是希望不想再把一個已經過 世之人再拉到話題當中來,但是,網絡上對于這一事件的極力渲染讓我感覺必 須說點什么。至少從這一事件,讓我有幾點想和朋友們交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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